一、基本情况
老城区统计局是为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
二、单位领导
局 长:姚静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红波 分管办公室、党务、纪检监察、文明创建、GDP核算、文化产业、社会科技、人口、劳资、
设计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赵峻峰 分管综合、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农业、服务业、法规、名录库、计算机等工作,完成局
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杨洋 负责综合、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城乡住户调查、分管人事、财务、后勤、工
业、工业品价格、能源、贸易、城乡一体化调查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办事处(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贯彻执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能源消耗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消耗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办事处由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新区委大楼)
联系电话:65250308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